4:1
如此說來、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 、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。
4:2
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 、就有可誇 的.只是在 神面前並無可誇。
4:3
經上說甚麼呢.說、『亞伯拉罕信 神、這就算為他的義 。』
4:4
作工 的得工價、不算恩典 、乃是該得的、
4:5
惟有不作工的、只信 稱罪人為義的 神、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4:6
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、蒙 神算為義 的人是有福的。
4:7
他說、『得赦免 其過、遮蓋其罪的、這人是有福的。
4:8
主不算為有罪 的、這人是有福的。』
4:9
如此看來、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麼.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 的人麼.因我們所說、亞伯拉罕的信 、就算為他的義。
4:10
是怎麼算的呢.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.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.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、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4:11
並且他受了割禮 的記號、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 稱義的印證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、使他們也算為義.
4:12
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、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、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、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
4:13
因為 神應許 亞伯拉罕和他後裔、必得承受世界、不是因律法、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
4:14
若是屬乎律法的人、纔得為後嗣、信就歸於虛空、應許 也就廢棄了。
4:15
因為律法 是惹動忿怒的〔或作叫人受刑的〕.那裡沒有律法、那裡就沒有過犯 。
4:16
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.因此就屬乎恩 .叫應許 定然歸給一切後裔 .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、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
羅:3:24 如今卻蒙 神的 恩 典、因基督耶穌的救贖、就白白的稱義。
羅:15:8 我說、基督是為 神真理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、要證實所 應許 列祖的話。
加:3:16 所 應許 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. 神並不是說眾子孫、指著許多人、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、指著一個人、就是基督。
加:3: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、使所 應許 的福因信耶穌基督、歸給那信的人。
羅:9:8 這就是說、肉身所生的兒女、不是 神的兒女.惟獨那應許的兒女、纔算是 後裔 。
4:16 (kjv) Therefore it is of faith, that it might be by grace; to the end the promise might be sure to all the seed; not to that only which is of the law, but to that also which is of the faith of Abraham; who is the father of us all,
4:16 (cn)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。因此就属乎恩。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。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。
4:17
亞伯拉罕所信的、是那叫死人復活 使無 變為有的 神、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.如經上所記、『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。』
4:18
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、因信仍有指望、就得以作多國的父、正如先前所說、『你的後裔 將要如此。』
4:19
他將近百歲 的時候、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 、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 、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.
4:20
並且仰望 神的應許、總沒有因不信、心裡起疑惑.反倒因信、心裡得堅固、將榮耀歸給 神。
4:21
且滿心相信、 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 .
4:22
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。
4:23
算為他義的這句話、不是單為他寫的、
4:24
也是為我們將來 得算為義之人寫 的.就是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 的人。
4:25
耶穌被交給人、是為我們的過犯 、復活 、是為叫我們稱義 。〔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〕。